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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议郎郑公墓志铭1197年10月 南宋 · 叶适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五○○、《水心文集》卷一五 创作地点:浙江省温州市
莆人郑洙言曰:「先人殁于乾道壬辰,葬用淳熙甲午
先友莆一二贤大夫也,不敢铭。
曰:『必别求贤有文者』。
也不肖,不足以得,怀疑重请,延伫于今,二十六年矣。
惧老且死,不能振幽芳,昭遗绪,岂惟不肖又抱不孝之罪以殒!
吾子纵不胜任,勉矣笔之也」。
状,郑氏自太府卿露徙莆南湖,露之孙曰大中大夫敖,生五子,各以其居自别为祖。
由敖之子司门郎准三世而为君之曾祖曰亚卿,祖曰资深,父曰安正。
君讳耕老字谷叔
幼孤,母林氏,有专行,切切课君从三兄学,曰:「余妇人,汝欺余易耳,欺场屋难也」。
君兄弟益自力,乡论多甲乙,送之,至再举三子云。
进士第,主福州怀安县簿,而林氏卒。
丧除,叹曰:「禄不逮亲矣,求仕何为」!
复居庐二年。
亲戚故人强起之,调温州法曹
守故用常平钱物,君不听,忤守意,又欲舍去,其友知旁郡,固止之。
教授州学
四明自女真焚荡,士之学,学之地,陋弗理。
君为讲说科举之外者,更营学区,取田以供乡饮费。
侍从荐君通经术甚众,召见,奏事明辨,孝宗悦,亲笔用为国子监主簿
于是执政患职事官多待阙失职,以君添差福建安抚司机宜文字。
满秩,不朝集,遂归南陂,移种竹终焉。
始,君虽捷应举,已厌声律浮靡。
读《诗》、《周易》、《洪范》、《中庸》及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,味其深微,皆有训释。
著《仁义》、《礼乐》、《扶中》、《截流》等论,推明圣人之道,归于中正不偏,常行不厌,而佛者以寂默无为乱之,此性命道德之蠹也。
常抚书语其子曰:「时不我知。
我死,若藏此书南陂上而已」。
荣利澹无与,既丧母,宦进尤薄,每曰:「吾心方神迟,习险履巇,余所畏也」。
林氏墓有小精庐,南陂木兰溪有草堂。
堂南有沂春亭、舞雩台,君所常往来也。
具舟楫琴书,晴光月夕,不从宾御,夷犹溪上,忘其近远,溪北野农,常吹箫击鼓送迎之。
莆多大儒名士,皆君辈行上下,相善甚。
其间相踵为辅相,然不以身之进退望焉。
盖《六经》孔氏之学通于天下,而人之心知耳目,有浅深之殊。
百有馀年以来,士虽以其深者自命,而世之好恶趣舍犹不能尽合也。
故妙己而粗物,哗伪而毁真,方并逐于末流以斲败本学矣。
惟不必于用者知自重,不急于教者知自乐;
自重则严己,自乐则恕人。
余以次君事及其书考之,君学为用而不求用,可以教而不教,退静多而进动少,未尝违世而世莫之同也。
孔子颜渊「舍之则藏」,曾晰曰「异三子者之撰」,圣贤之遗意庶几乎!
君之卒,年六十五矣。
其葬在文赋里东山
娶林氏。
二子,炳,
女嫁朱审度。
铭曰:
南陂之书,今故存兮。
溪北鼓箫,后可闻兮。
庆元三年十月□日。